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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机车信号信息标准化问题、原则及其特点研究

    作者: 本站 来源: 本站 时间:2011/5/6 15:40:42

      指出我国机车信号运用中存在着跨制式通用、地面信息不统一、提速与跨交路、“黄闪黄”等问题,阐述机车信号信息标准化工作的主要原则,分析新标准在速差信号含义、码序、信息定义及显示方式等方面的特点。

      我国铁路大量运用的机车信号是建立在地面轨道电路基础上的连续式或接近连续式机车信号。历史上不同的自动闭塞制式产生过各种制式的机车信号,例如交流计数电码机车信号、极频机车信号和移频机车信号。

      机车信号的车载信号机由于信息量不同曾经采取过5灯位、6灯位以及现在广泛运用的8灯位信号机。虽然我国铁路的机车信号达到了基本普及的水平,在安全与效率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机车信号信息标准化方面却一直没有全路统一的标准。过去地面信息量少,运用中矛盾不太突出。现在地面信息已增加到8个和18个,机车信号信息标准化工作就提到了非常紧迫的议事日程。

      1 机车信号运用的主要问题

      1.1机车信号跨制式通用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铁路在不同线路的区段内建有各种制式的自动闭塞,非凡是在枢纽地区,周边相连的几条线路大都有2种以上的自动闭塞制式。当时的机车信号与各种自动闭塞制式相配套,互相之间不能兼容通用,甚至在同一制式的电气化与非电气化区段也不能兼容。由于机车信号不能跨制式兼容,使仅安装一套机车信号设备的列车在枢纽内不能连续地工作。

      1.2地面信息不统一问题

      早期的机车信号和地面信息最多只有4个,在运用中机车信号和地面显示相符即可。随着UM71的引进和8信息移频、18信息移频的研制成功,对18个信息的定义和使用要制订统一的标准。1998年在“JTl型通用机车信号设备”的标准制订中,曾对移频信息作了初步定义,但UM71是多种定义。移频信息定义尚存在一些问题,如反向行车信息中,

      8信息移频采用30Hz信息,而18信息移频采用7Hz信息。当机车交路扩大以后,机车信号与地面信息不统一、不标准的问题更加突出。

      1.3提速与跨交路问题

      我国铁路经过4次大规模提速,提速里程达到13000km。虽然速度提高到140,160km/h,但某些区段的自动闭塞仍按120km/h设计,并没有根据提速要求进行相应改造。在四显示自动闭塞区段,按160km/h设计时,其绿黄显示表示按规定速度注重运行,含义是预告注重;而按120km/h设计时,提速后其绿黄显示含义是一级减速信息。非凡是提速以后,在半自动闭塞和三显示自动闭塞区段,列车进站前机车信号预告信息不足,使列车速度控制距离不够,存在一定安全隐患,要通过非凡规定来弥补这一不足。

      1.4不适应新《技规》的“黄闪黄”问题

      新《技规》针对18号道岔,在第317条明确规定了1个黄色闪光和1个黄色灯光的显示意义,而机车信号却没有与之相对应的规定。当地面信号机是“黄闪黄”或双黄显示时,机车信号信息与显示均不能区分,造成列车只能按双黄显示控制速度,没有发挥“黄闪黄”能提高通过能力的作用,因此,要急需补充“黄闪黄”的信息定义。

      2 机车信号信息标准化的主要原则

      机车信号信息标准化工作主要包括机车信号信息定义、分配以及典型使用示意图3大部分。其主要原则如下。

      (1)要覆盖我国铁路所有闭塞区段。机车信号信息标准化定义及分配是面向全路的通用标准,因此,必须要适应我国所有闭塞区段,包括半自动闭塞、三显示自动闭塞、四显示自动闭塞以及非凡区段。所谓非凡区段包括5种,即列车运行速度小于或等于160km/h的半自动闭塞区段、列车运行速度小于或等于200km/h的自动闭塞区段、列车从制动到停车需要3个闭塞分区的自动闭塞区段、采用双红灯防护的自动闭塞区段,以及上述几种区段的组合等。

      上述5种非凡区段又分为普速区段、提速区段和准高速区段。由于变频点式、极频、交流计数电码和4信息移频等制式不是今后发展的方向,并且信息数量少于4个,若维持原信息使用定义和分配,与新标准不会发生矛盾,所以新标准未包含其内容。

      (2)信息定义及分配要充分向下兼容。新标准是针对当前机车信号信息使用中,矛盾较为突出的多信息(包含18信息)移频和UM71制式,在满足提速需要的同时尽可能地发挥现有信息的作用,并充分向下兼容。在通用机车信号设备的基础上,以进路预告式向下兼容,做到信息统一定义及分配,即在不同速度区段使用的信息不会出现多种定义和不同的解释,可以保证机车在跨交路运行时,按新标准生产的机车信号设备均可正常接收和显示。新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将加速非通用机车信号的更新换代。

      新标准对四显示自动闭塞区段定义了9个信息,在8信息移频制式的区段,要对进站点和带有答应信号的通过信号点进行低频信息增加,并调整所有8信息发送的低频信息。因此,今后要按新标准组织生产移频产品。

      (3)坚持机车信号适应160km/h以下范围。在机车信号信息标准制定过程中,存在2种观点:一是认为应明确规定与半自动、三显示和四显示自动闭塞相应的机车信号所适应的列车速度范围。如半自动闭塞和三显示自动闭塞区段应明确规定适用于120km/h及以下;二是认为机车信号属进路式预告显示,不是超防设备,同一显示就有不同的速度含义。如11Hz在120km/h区段代表120km/h以下,在140km/h区段代表140km/h以下,在160km/h区段代表160km/h以下。

      对于线路上规定的具体速度,列车只能依靠机务运行监控记录装置或司机根据各线路不同速度的规定进行控制。因此,机车信号信息标准化定义及显示不直接与具体速度挂钩,只宏观上按《技规》第92条规定,限定适用于运行速度在160km/h及以下的列车。